线路详情
酒店介绍
乌村民宿别墅秋露&乌舍梵舍特色民宿群,位于乌镇互联网会展中心(乌村景区旁),距离西栅景区约1公里,从酒店步行前往西栅景区约15分钟。
大厅&公共区域
酒店外观沉稳大气,内在低调内敛,处处充满惊喜,一推门,大堂宽阔明亮,古朴的中式气息萦绕身畔,令人仿佛置身于百年前的历史回廊,店总体设计风格较独特,典型的中式风格,连楼梯都设计的对称,犹如古式楼阁。古朴幽雅,洁净明亮,空间舒适,温馨如家。
酒店客房
房间设计精致,设施按照高星酒店配置、24小时热水、以下客房图片仅供参考。
餐饮环境
休闲区域
酒店配有会议室、行政酒廊、茶室;KTV、棋牌室、乒乓球等设施;满足您商务、休闲、娱乐需要;免费娱乐项目让你的旅途丰富多姿,充满欢声笑语
D1天 上海--乌镇
住宿:乌村民宿别墅秋露 餐食:中
早上从上海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前往梦里水乡--乌镇、享用中餐、安排入住。下午自由游【乌镇南栅】(免费、步行15分钟)。
D2天 乌镇慢生活
住宿:乌村民宿别墅秋露 餐食:早+中
享受乌镇慢生活,睡到自然醒,享用完丰盛的自助早餐后,游玩乌镇【东栅】或【西栅】景区,门票费用需要自理。
D3天 乌镇慢生活
住宿:乌村民宿别墅秋露 餐食:早+中
享受乌镇慢生活,睡到自然醒,享用完丰盛的自助早餐后,游玩乌镇【东栅】或【西栅】景区,门票费用需要自理。
早上享用早餐后,9:00前台退房 可在酒店附近逛一逛城,可以为家人选购一些当地土特产 返回温馨的家。
上述行程仅供参考,因季节变化会有更新,具体以签订合同的行程单为准
预订须知
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以实际人数提供车辆,注:第四天上午11点左右返程;
住宿:民宿酒店标间或大床(乌村春舍秋露&乌舍梵舍特色民宿群或同级民宿);
管家费:含管家费综合服务费共计60元/人;
用餐:3自助早 3中餐;早餐时间7:00~8:30;
保险:强烈建议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注:自动麻将每台车赠送2台免费使用,轮流娱乐,第三台开始收费10元/人/场;
注:酒店卡拉OK娱乐轮流欢唱(唱歌晚上 8 点左右结束,避免扰民);
1.客人去景点的交通以及门票(除行程内明确包含的门票以外)
2.单房差:3晚共计200元
3.其他费用:游客的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条款外的费用本行程不含
4.保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1、住宿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不予办理登记入住,责任自负。报名时需要提供正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2、房间并非全部标房,按团队人数分配床位。10人10个床位。
3、房型: 标房,大床房(客房随机安排)。产生单人住需补房差
4、因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一律不代加工食物。
5、请客人严禁携带宠物,自觉遵守。
6、70岁以上老人和儿童须监护人全程陪同。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情况下报名参加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自身不适发生任何意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老年客人在携带小孩时请看管好,注意安全。
7、大巴接送由我方指定车辆及座位,不按团队分配车辆及座位,只保证接送至指定地点。(请务必提前抵达上车地点)
8、本产品不含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
违反以上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以上活动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为了保证下一批客人的有序入住,9.30前需退房,超时按照50元/h/间收取房费,每队可保留一间房存放行李,提示体弱多病者谨慎报名参加此活动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1、车型根据游客实际人数作相应安排;
2、所有出团游客必须带好身份证方能入住酒店、没有带身份证的由导游协助客人去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信息或补50元/人/晚!不然不能入住
3、特殊退费: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退费,敬请谅解;
4、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5、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适当调整;
6、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7、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根椐《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严禁私自携带犬只/宠物上车,一经发现,旅行社有权拒绝携带犬只/宠物随团,如因此而造成其他旅游者人身损害的,均由私自携带犬只/宠物者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涉,特此告知!
9、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0、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
11、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
12、免责声明(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不同意者可选择放弃报名本产品):70岁以上老人如要参团必须要慎重考虑,一定要保证本人身体健康、要请家人或亲朋陪同并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陪同人员对老人的安全监护全程负责;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将按本免责声明之约定,不承担法律、经济赔偿等责任。因接待能力有限,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漂流为危险项目视自身情况参加)
13、因个人原因离团视为自愿放弃合同规定项目(用车、用餐、景区、住宿等),出现任何事情自行负责与旅行社、导游无关。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