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行程所列酒店或同标准酒店,不提供三人间,如产生单人请自行另补单房差。
3.用餐:含6早8正餐,35元/人/正餐,(当地特色美食;行程中备注不含用餐敬请
自理,人数不足10人,则菜品数量相应减少,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门票:含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贴心服务,带您领略别样风土人文。
60周岁以上
1. 不含单房差: 420元/人(快捷商务酒店),敬请自理。
2.
儿童标准:1.4米(含1.4米)以下按儿童价收费,(儿童报价只含车费、正餐费、导服费)如需酒店住宿、酒店早餐、景区门票,费用请自理。
3. 景区内二次消费项目(景区交通,必乘必须消费):
龙门石窟往返电瓶车20元/人
老君山大索道130元/人
云台山景区交通车60元/人
郭亮村万仙山景区交通车45元/人
红旗渠双程电瓶车20元/人
太行大峡谷景区交通车60元/人
4. 景区内二次消费项目(根据个人需求,自愿选择消费):
少林寺讲解器20元/个、龙门石窟讲解器20元/个,二者合用30元/个
少林寺单程电瓶车15元/人
老君山小索道80元/人、老君山金顶电梯40元/人
万仙山小环线(日月星石-观景台) 30元/人
5. 旅游费用不含旅游意外险。
6.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自身行为或疾病所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包含项目外,不含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如个人自愿消费:酒店内行李搬运、洗熨、电话、传真、收费电视、烟酒、饮料等私人费用,请自理。
1.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保留根据航班、车次、天气、节假日等具体情况变更行程顺序的权利。
2. 如您需要更丰富的旅程体验,可根据当地导游推荐,自愿选择参加如下项目:
① 白马寺+洛阳夜景
② 隋唐城国家遗址+洛阳夜景
③ 黄河体验项目
3. 70周岁以上游客出行,需有亲友陪伴、医院体检证明、签订免责书。80周岁以上无法接待,请见谅。
4. 在确保行程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特殊时期可能会出现更换用车、或与本社相同行程的其他游客合并用车的情况,因酒店住宿不同如需互相等待敬请谅解,望周知!
1.专属顾问24H在线服务。
2.专车24H免费接站。
3.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备注:因以上为赠送项目,若未使用,视为自愿放弃,无任何退费。
快捷商务酒店含自助早
郑州: 格林兰/枫桦林/金岱/客莱特/天鹅宾馆等同级
洛阳:蓝途/四叶桐/大好河山/格林豪泰/尚客优等同级
嵩县:黄金大厦/金茂/华驿/东方龙/尚客优等同级
伊川:丰华/金茂/伊龙/金悦/鑫悦等同级
栾川:未来假日/富源商务/奇景漫步/君悦/春城宾馆等同级
云台山:田园牧歌/爱尚阳光/麓归酒店/长虹酒店/林怡度假等同级
焦作:修武云台度假/修武紫金/方圆快捷/尚客优等同级
林州:华谊酒店/朝阳时尚/兴林商务/富元酒店等同级
开封:优宜佳/美宜家/中州商旅/开封禧悦/尚客优/昆仑乐居等同级
备注:为保证您的旅程顺利,指定酒店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我社有权安排同级别、同标准的其他酒店。
1. 身份证:用于办理酒店入住,交通取票,门票办理,警察查验。
2. 学生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读)/军官证/导游证/残疾证:
证件可享受优惠的情况下,优惠证件需要通过景区验证,请带好相关证件并及时交予导游与景区确认,如遇景点优惠政策不统一的则按单独计算。
3. 现金、储蓄卡等:有银联标识的ATM机可用银联卡直接取款,用于个人额外消费。
4. 洗发水、沐浴露、牙刷、牙膏、牙杯、梳子、毛巾、浴巾、男士剃须刀(建议自备
洗漱用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自己带卫生又环保)
5. 护肤品、化妆品、防晒霜(旅行多为户外活动,一定要注意防晒,避免皮肤被晒伤)
6. 纸巾、湿纸巾、指甲刀。(按需携带,如乘坐飞机,指甲刀需要托运)
7. 换洗衣物:内衣裤、袜子按需携带。
8. 舒适防滑的休闲鞋/运动鞋(游览时好走路)人字拖或者洞洞鞋(洗澡或玩水时穿)
9. 睡眠眼罩、颈枕、耳塞。(乘飞机or大巴or火车时的休息利器)
10. 保温水杯。(喝点热水暖暖胃)
11. 夏日请备遮阳伞、宽檐遮阳帽、太阳镜(
深色)户外紫外线强烈,防晒伤晒黑。
12. 雨具(雨伞or雨衣):秋季河南天气多变,根据天气预报准备雨伞雨衣。
13. 充电宝。(充好电,带好线)
14. 感冒退烧药、肠胃药、止泻药。(以防出现水土不服,消化不良或者拉肚子)
15. 晕车(船)药、过敏药、个人疾病常备药。(按需携带)
16. 防蚊防虫。(夏季必备)
双肩
/贴身背包:游览或行走时背一些食品、相机等小东西,相当实用。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