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 :陆地2+1航空旅游巴士根据实际人数选用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专业司机接送站,视具体人数安排车型)。
特别说明:如不足10人(包含10人)则安排商务车(按实际人数选择车型,驾驶员带队,客人景区内自行游览)
2、住宿 :
(1)重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
(2)武隆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出现自然单间,由客人补足房差);
常用酒店参考:(酒店由地接社根据当天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如遇参考酒店客满则换为同等级酒店)
重庆:奥蓝国际酒店、雅诗特酒店、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诺富特酒店、圣地温泉酒店、华美达安可酒店、威灵顿酒店、华辰国际大酒店、华美达典雅酒店、典雅戴斯国际酒店、港森国际大酒店、南方君临酒店等
武隆:中科依云酒店,明宇尚雅酒店,新华酒店、天怡芳草地度假酒店,荣融金科酒店等
♦酒店住宿:以旅行社具体实际操作安排酒店,敬请理解。
3、门票:天坑三桥+天坑三桥换乘+龙水峡地缝+龙水峡地缝换乘+仙女山+乌江画廊游船+轻轨体验+1949红色剧场演出(普通席)。(游客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如未携带补门票差300元/人);
4、优惠证件: (特价活动优惠套票除外)。
(1)、若持有学生证、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凭证可能享受更低的优惠门票(由于各景区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上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景区所有),导游按旅行社实际折扣价与所持证件优惠价的差额现退。武隆(旺季3-10月)免票人群退80元、半票人群退30元;武隆(淡季11-2月)免票人群退50元、半票人群退20元;请提前告知导游,优惠部分现场退费。
(2)、持优惠证件者请出团前告知,以便我社确认所持证件优惠门票,出团当天告知则不能享受证件优惠差额的退还。
(3)、若因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餐饮:4早2正餐1火锅,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早餐为酒店含早、行程中所含餐不用不退。备注:早餐为酒店含早,赠送的重庆自助火锅,如游客不用餐,均不退费用。
6、导服 :中文持证导游服务。10人以下由驾驶员带队(驾驶员不陪同进景区,无导游服务)。
7、小孩:1.2米以下儿童只含旅游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住宿、早餐、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米以上按成人操作,无任何优惠可退。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1、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自愿消费项目: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15元/人、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
2、单房差:单房差780元/人(不含住宿退400元/人);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
3、其它:
a.行程中景区内讲解费;
b. 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c.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行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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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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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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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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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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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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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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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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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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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山小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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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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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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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
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所有参加旅行的客人请务必要带个人身份证;重庆住宿实行一人一证;
2、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间,请自补房差;
3、有慢性病者报名时请注明健康情况,有急性病及传染病者我社不接受报名;
4、以上行程均为散客拼团,行程中所列火车时刻仅供参考,以铁道部当时公布为准;往返火车铺位/座位根据报名时间随机分配;因游客人数变化较大,故每天的导游或车型都有可能变化,导游联系方式及车牌号较晚才能确定;但导游会在出发前一天的18:00左右给游客发短信,21:00左右会电话通知联系,通知车牌号码及注意事项;若21: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请游客速与我社联系,谢谢!
5、所列游览顺序、景点游览时间为正常情况下的计划时间,不包括换乘交通工具的等候时间,不适用于节假日、旺季景区游客较多的时候,具体视实际游览情况而定;用餐时间不规律,请自备少量干粮。游客请务必提前十分钟到约定的地点集合乘车,超过约定时间且无法联系上即按合同条款中当天退团处理;车上请相互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身份证原件及合同请随身携带!景区游客较多,为防止失去联系,请游客一定随身携带导游或司机的联系电话;我社提供的接送服务因市区交通状况可能会导致部分游客等待时间较长,敬请谅解!如因我社提供的车辆未能按约定接送站或酒店,导致游客自行打车前往集合地点或酒店,因此发生的打车费用由我社承担!(游客凭此期间的出租车发票找地接导游直接报销)。
6、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7、我社按行程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如遇不可抗力需要调整景点或游览时间,导游会提前向游客做出说明;游客也请配合导游完成行程,请勿随意行事,以免影响行程;游客如中途离团请务必告知导游并签字确认,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团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误车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8、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如因自身疏忽发生财物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9、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及时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建议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 民族宗教风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