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行程:游客自行安排,旅行社仅安排接/送站。
行程酒店-东站/东站-酒店摆渡:摆渡车
首尾接送:专车接送站、不拼不等、随到随走,出站口接客、帮拿行李、帮办理入住门票
都江堰、黄龙、九寨沟、熊猫基地、三星堆/金沙遗址等景区免票(团上产生优惠不在二次退费)60 岁以下+350 元门票差价请于报名时一起支付!
用餐
全程 5 酒店早餐 5 正餐;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或路早,不用不退。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餐饮条件有限,尽请游客谅解并可自备些零食(方便面、榨菜等),景区段所含早餐和晚餐在所住酒店用套餐(酒店晚餐 10 人 1 桌 8 菜 1 汤,不用不退费)。 住宿
参考酒店:
九寨段优选 4 钻
--九寨:友约/ JS-吉盛/天澜/景悦/庄园永乐半山/名人/森林山居或同级--川主寺:豪庭/雪域蕃坊/国宾/仁阁天伦或同级
成都 4 钻(统一入住)
--成都:曼居/戴尔蒙/美丽华/蓉城映象/艺家城市/和颐至尚/桔子酒店/维也纳国际/丽呈/宜尚西南交大/艾克美雅阁/青桐城市/峨眉雪芽/春天/英联金盛/蓉悦新濠/埃菲尔/锦江都城武侯店或同级导游 成都出发持国家导游资格证中文导游服务。 儿童 只含车位、中餐半餐费、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 赠送旅游意外险
【门票及景交】
必须消费:九寨观光车旺季 4.1-11.14:90 元/人,淡季 11.15-次年 3.31:80 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导游将在现场收取)
自愿消费:都江堰观光车耳麦 30 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 15 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 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 10 元/人,耳麦 30 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 20 元/人;熊猫基地耳麦10 元/人、观光车30元/人;三星堆 or 金沙遗址耳麦 30 元/人
【用餐】成都晚餐不统一安排,请提前备好,或自行安排。
【儿童】价格不含床位不含酒店早晚餐,不含门票,超过 1.2 米请自行购买儿童票。【其他】费用包含中未写明费用及其个人消费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自娱自乐项目,以上所列服务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如景区马费、各景点小门票、用餐酒水费用、及其他一切个人开支)。
游客须知
1. 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处理,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
另:3 岁以下儿童和 75 岁以上老人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情况;建议走其他线路,如客人坚持参加旅游,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自愿参加旅游,提供当地三甲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及家人的担保承诺书,并已知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如有意外,自愿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后果”。跟团游客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自行准备口罩。
3. 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行为、天气、航班延误、取消、管制、故障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的其它费用,我社概不负责,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
1、具体出港地以实际申请为准,敬请谅解!所列景点游览顺序以及行程所标注时间,均为正常团队参考时间,实际时间,以当地导游安排为准。如遇四川旅游旺季,房源紧张,在保证入住等级的情况下酒店以实际入住为准!敬请谅解!
2、观光车无特殊人群优惠,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3、此儿童报价只含车位及半餐,(不占床不含酒店早晚餐)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和已含项目均不包含。
4、行程内所含餐费如游客未用餐,餐费一律不退。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在此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1、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2、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
13、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13、本线路因是涉及高原线路,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和 70 岁以上老人,不宜进入高原地区,如因客人隐瞒疾病或年龄参团引起的任何后果,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4、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且气候多变,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羽绒服等,同时建议带好雨具、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并配备红景天、肌肝口服液、晕车(船)药、仁丹、消炎药、肠胃药、黄连素、感冒药、创可贴等常备药品,防蚊虫的风油精、花露水。手机、相机、充电器、存储卡等电子产品和配件。
特注: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 30 天内有效,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