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交通:上海-桂林,南宁-上海往返大交通;
2、用车:桂林本地合法运输资质旅游空调新车,依据当团人数安排车型,确保一人一正座;
3、住宿:全程入住当地准四舒适型酒店标准间(5晚,未挂牌),单男单女安排补房差,如对所安排酒店标准不满意可加钱升级或退费自找;
参考酒店:
桂林参考酒店:江悦美宿、曼哈顿北极广场店、锦怡大酒店、骏怡红岭店、临桂优程市z府店、晶鑫大酒店、海悦大酒店、柏曼翠竹路店、华谊大酒店、 南越国际酒店、凯威国际、翰祥大酒店、古博尔、盛世大酒店、三棵树大酒店、惠林顿酒店、冠涛、万景大酒店等同级;
阳朔参考酒店:河岸竹林、河谷度假、 丽盛大酒店、锦绣度假、沐景酒店、港潮大酒店、十里郎人文酒店、北斗喜宿、金兰大酒店、阡陌花阁、海宸大酒店、1号公馆、山居阁、文华山水、聚缘、赏景乐、地中海等同级;
南宁参考酒店:宜锦,呈季,沃沃,宏昌隆、城市便捷、雅斯特,美居等同级;
北海参考酒店:瑞枫茗宿、中安商寓、异国风情、精品假日、钦业、鼎元、香樟花园酒店、铂乐思等同级;
4、用餐:全程5早餐(酒店含早不用不退)2正餐1米粉(桂林段餐标30/人/正,米粉10元/人,南宁段不含正餐);
5、景点:所列景点第一大门团队票(不含缆车及景区小交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及取消景点,按团队票退取;
6、导服: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我社加送每位参团人员个人旅游意外险,意外保额20万/人;
8、儿童价包含:2岁以上1.2米以下小孩,报价地接含半餐,当地车位,导服,不含门票、船票,床位,超出费用自理;
9、 购物:本行程安排参观桂林特色少数民族村寨内设商场,行程结束前安排正规大型桂林土特产超市选购桂林伴手礼;
1、全程不含单房差;
2、本行程未包括您可能为满足个性要求的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可自愿增加自费游览项目,需按旅游法标准执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签字认可方可安排!
以下自费项目所有报价均为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门票费构成。以下为10人报价,10人以下根据实际人数酌情加收服务费。
部分参考自费项目如下:
1:赶海 (体验疍家出海挖螺) 游览约90分钟 280元/人
2:渔家乐 (扬帆领航渔家乐出海 ) 游览约120分钟 280元/人
3:风味海鲜大餐(可包餐也可自点150元/人—200元/人,根据客人要求按价位做餐标)
4:桂林千古情 游览约70分钟260元/人
5:印象刘三姐 游览约70分钟238元/人
友情提示:旅途当中请认真倾听导游讲解,尊重当地宗教民俗文化,尊重导游司机服务成果,做文明旅游人;
1、全程空调旅游车,如有特别高标准用车要求,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旅游车上。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由于在行程安排上会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酒店的方位、当时天气、交通状况等),因此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调整游览及住宿顺序。
4、入住酒店请检查酒店的用品是否齐全,热水、空调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房间设施或用品存在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酒店服务人员或导游。桂林是观光型旅游城市,游客在酒店停留时间较短,与沿海度假型旅游城市相比,性质不同。因此,大部分旅游酒店的设施设备,只保留了星级酒店的房间标准,其他各项配套设施均使用了减法:比如四星标准酒店(未挂牌),就是把挂牌四星级酒店里面的豪大堂、商务中心、桑拿中心、游泳池等各类和睡觉不相关的项目去掉,只保留了四星级标准的房间,这样可以让您只花三星级的价钱,舒适地睡上四星级的觉,仅此而已。介意的游客请注明一定要挂牌星级酒店,差价自理,敬请理解!
5、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特色餐除外)。桂林用餐口味较辣,游客如果对口味有特别要求,请提前和导游沟通。
6、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差价可退。
7、因人力不可抗力或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如堵车、景区涨水、政策性调整、人多排队等)、因返程时间原因不能游览的以及按景区规定特殊人群无法接待的情况,导致部分景点、餐等无法正常安排,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他等价景点(行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所有退费标准以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不以景区挂牌价为标准,赠送景点费用不退)。
8、(遇龙河规定)饮酒者、患有心脏病、心脑血管等疾病者以及残疾人、孕妇、6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人等特殊人群不准乘坐竹筏,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9、为了维护旅客权益,参团期间如有异议和建议,请务必及时沟通反馈;行程结束后请务必填写“客人意见单”,我社将以此备档,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10、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如您选择中途离团,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未完成但已实际产生损失的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过后反悔行程一概不予受理。
此行程为散客拼团,导游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方便大家更轻松的游玩,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