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交通:当地往返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座,不含景区交通(电瓶车);
2、餐饮:7早9正十人一桌正餐八菜一汤(人数不合适合理安排菜量);
3、门票:含景点首道大门票;
4、住宿:精选当地舒适性商务标间:
①、成都:索菲斯民族大洒店宜尚酒店蓉城印象国际酒店;
②、九寨沟:九寨沟璟悦假日酒店友约国际度假酒店九寨沟千墨度假酒店鑫源大酒店;
③、川主寺:雪域蕃坊酒店旭日仙阁铂悦酒店岷江豪庭国际大酒店;
④、峨眉山:峨眉山花城度假酒店峨眉山漫雅度假酒店峨眉山余枫丽呈酒店峨眉山书香年华酒店;
备注:同等星级酒店价格也有不同,游客如指定酒店,则按指定酒店另行核算价格;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
将安排不低于以上档次的酒店;酒店定时供应热水、具有独立卫生间等,甘南相关服务及设施较城市标准略差一点,若参团
人数为单数或单男单女的游客,我社协调拼房,如不能拼房则客人补单房差或安排加床。
5、导服:持全国导游资格证优秀导游服务。
6、小孩:3-12岁,只含旅游车位费及餐费;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客人自理,1.2米以下儿童免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
1、往返大交通
2、不含观光车、索道、耳麦保险等;
3、个人购物、娱乐、酒水费等私人费用;
4、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如特殊门票、保险、景区二道门票、电瓶车等;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6、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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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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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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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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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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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20 元 , 耳麦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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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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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 90 元 ,保险 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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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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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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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索道80元, 保险10元 ,救援定位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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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电瓶车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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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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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20 元,耳麦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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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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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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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40元,索道 65元, 耳麦 15元,保险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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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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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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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麦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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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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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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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消合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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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消费合计: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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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程特别说明:
旅游旺季期间,因前往九寨沟的游客非常多,导致九寨沿线经常堵车或交通管制,旅行社和导游会根据当天或近期实际情况,调整早上出发时间、用餐时间、用餐地点、住宿地点,以尽量保证游客能正常游览,或尽量降低因堵车、人流量太大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望游客给予理解和配合。
二、住宿说明:
1、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等),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敬请理解;
2、不提供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因计划用房,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住宿酒店及标准
已列出,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需求,请定团时自补差价升级住宿标准。
三、餐饮说明:
景区沿线餐饮条件相对有限,请做好心理准备,建议您自备榨菜,香辣酱等合适自己品味的佐料;为了保证顺利用餐,行程
中所有用餐均为提前预定,如若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费用一律不退;
四、接送说明:
1、此行程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由于参团人员多,住宿地点不一,出发时间及计划内约定时间有一定的误差,
请客人谅解。请客人手机务必保持开机,并记下本次行程中各个应急电话,导游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2、接车须知:接车司机会在出发前一天晚18:00-22:30点电话与您联系,早由小车接客后统一送上大巴车,请您保持手机
开机。旅行社提供成都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内侧)免费接人服务;此服务非旅行社行程配套服务。
五、出行说明:
1、【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需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
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2、【特别说明]四川的大部分景区内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
和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六、安全说明:
1、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
避免单独出行,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
3、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时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分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4、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交通、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
服务费)游客中途离团或退团,视为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
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
5、旅行社免责申明: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
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
七、保险及免责说明:
1、【保险说明]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包含了基本意外险(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如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
造成在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归保险公司。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2、【不可抗力免责说明]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由此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用房、第二天行程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我社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保留对行程调整的权利;
★客人在行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告知,当天处理,回程后不予处理。
★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如游客需要购买当地土特产品,请与导游协商,部份景区内餐厅和沿途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法物流通处,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
特别申明:
游客因自身原因中途离团、则视为游客自愿取消行程、除门票以外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