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上海往返动车二等座,当地旅游大巴,根据出行人数而定,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全程入住网评四钻酒店(双人或大床房,含空调、独立卫浴,含双早)
福州段:索菲斯酒店或同级
平潭段:万德福华美达酒店或同级
霞浦段:环岛国际酒店或同级
若产生自然单间(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调整三人间/加床/家庭房/亲子房,若安排不了请客人补单房差)
3、用餐:酒店含早,正餐3餐(餐标50/餐/人),视客人人数安排增减菜品。
4、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已按照最优惠价格核算,任何年龄段无差价)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6、购物:纯玩无购物
7、儿童:6-14周岁(1.2米-1.4米):含往返动车儿童票、地接车费、导服、正餐餐费、门票、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6周岁(1.2米)以下:含地接车费、导服、正餐餐费、门票、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具体解释权归保险公司);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该行程全程无购物店,不推荐自费项目,景区或餐厅等环节涉及到的商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不属于购物点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1、请您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导游出团的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通知时间在晚上20:00—22:00。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